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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醴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中共醴陵长庆示范区工作委员会醴陵长庆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醴编办[2021]43号)文件规定,现拟申请注销醴陵长庆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登记机构。该单位债务、债权等由醴陵市长庆街道办事处继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0天。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醴陵市长庆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731-22537036。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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